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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专项整治严重交通违法 今起至明年1月19日

未知   时间:2016-11-20 19:22

  近日,我省接连发生货车超载、摩托车超员引发的伤亡事故,其中多起事故造成多名学生伤亡。为此,省公安厅今起在全省部署开展统一整治行动,加大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

    据省交警总队通报:10月22日,泉州泉港发生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与二轮摩托车(超载1人)碰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死者均为中学生;11月11日,福州福清发生中型自卸货车与二轮摩托车(超载1人)碰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11月13日,泉州永春发生重型货车与无牌二轮摩托车(超载1人)碰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其中2人为中学生;11月15日,龙岩连城发生2辆无牌二轮助力车(分别乘载4人、2人)碰撞事故,造成1死5伤,均为中学生。

    为有效遏制涉及货车、摩托车的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省公安厅决定今日起至2017年1月19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期间,将重点检查重中型货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重点查处酒(毒)驾、超速(现场超过规定时速10%)、超载30%以上,涉牌、涉证、逆向行驶、违反规定超(会)车、违法掉头和驾驶拼装、报废、逾期未检验车辆,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交通流量大、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及县乡道路,违法多发、秩序混乱的城乡道路点段、交叉口,校园、大型厂区出入口及周边主要道路为重点检查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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