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 时间:2016-11-18 15:28
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建设工作推进会昨日召开。省科技厅厅长陈秋立到会指导,泉州市委书记郑新聪部署工作,市长康涛主持会议。会议宣布,成立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康涛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洪自强任副组长。
会上,泉州市委书记郑新聪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抓住这一重大机遇,增强建好示范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致力先行一步,推动示范区建设走前列;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推进示范区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区经验和改革举措,努力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多个扶持政策随会印发实施,包括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完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与资金管理、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等,并下发了示范区工作任务和具体指标分解。
《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见》。其中,工作任务分解为40个,包括创新型产业集群、现代农业示范区、智能制造车间和生产线、打造“国字号”创新平台、每年新增科技小巨人、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培育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推动“院士专家泉州行”等方面。
《关于加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分四个方面,用市级财政对企业进行奖励、补助。泉州市将完善创新平台体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市级以上技术中心引进好购置研发设备的,最高补助100万元;国家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
《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科研项目与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其中,科技主管部门应该在每年10月底前,向社会发布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并确保申报通知从发布日到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不少于60天,以保证科研人员有较充足的时间,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和扶持政策,要通过网站、报纸、微信、微博等渠道,实施推送并互动咨询。
《关于促进专利运用和保护的意见》。其中,泉州企业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且是自行实施的,每件由所在地政府给予3万元以上奖励;每年组织评选泉州市专利奖,设重大发明奖和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海都记者 徐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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