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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产品信披将迎大改:长期产品演示利率将全面下调

北京商报   时间:2022-02-12 15:30

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方式或将迎来重大变革。2月9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下发《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长期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征求意见稿)》。

 

根据两项新规,人身险公司除了要官网披露产品目录、条款,还需披露费率表、现金价值示例、产品说明书。对于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的利益演示也进行了调整,万能险和分红险将只进行两档利益演示,投连险则要有负收益演示。

 

人身险产品将披露产品费率、现金价值、产品说明书

 

根据《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人身险公司需要在官网、保险业协会、第三方媒体等平台披露产品相关信息。披露的信息不仅包含产品目录和条款,还要披露产品费率表、现金价值示例、产品说明书等。

 

那么,人身险公司当前信息披露情况几何?北京商报记者浏览各人身险公司官网发现,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主要披露产品目录和条款,万能险、分红险等产品还会披露产品说明书,但鲜有公司主动公布产品费率表和现金价值示例。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指出,增加这些信息的披露能够让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有更充分的了解,能够根据这些信息作出更科学合理的消费决策,自然也降低了销售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销售误导的可能。

 

上述征求意见稿不仅对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要求,还明确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中介机构和销售人员披露要求,涵盖全销售流程。征求意见稿拟提出,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应当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除省级分公司以外,保险公司的其他各级分支机构均不得设计和修改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保险公司及其保险销售人员、保险中介机构不得使用与产品的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信息披露材料。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教师杨泽云解释称,此前人身险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常见销售人员为了销售业绩,各级机构自行设计或更改一些宣传资料,强调“高收益”而减少不利信息的展示。此次征求意见稿要求“三不得”:不得授权、不得自行设计和更改、不得使用与产品的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披露材料,是从源头上斩断不实信息。新规一旦执行,对消费者而言,可以更加清晰透明地了解和掌握保险产品信息,提升人身保险产品的透明度,减少人身险产品销售过程中各种高收益诱导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李文中也表示,产品开发设计一般是在总公司或者省级分公司完成,更低层次的分支机构一般缺少这方面的人才与能力,对产品的理解也容易与开发设计的真实构想产生偏离。因此,限制省级分公司以外的分支机构修改信息披露信息可以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减少对消费者的误导,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此外,对于查询、转保、停售等环节信息披露,《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建立可有效使用的保单查询通道,提供便捷的保单查询服务、向投保人公布转保要求,禁止诱导转保等不利于客户利益行为的发生;及时披露停售产品名称、停止销售的时间等相关停售信息。。

 

投资理财型产品演示利率全面下调

 

不同于《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所有人身险产品提出统一规定和要求,《长期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征求意见稿)》则是针对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产品的信息披露要求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对于普通型长期人身险产品,保险公司未来将需要披露包含产品基本特征、犹豫期及退保以及利益演示的产品说明书。

 

对于偏重投资理财的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等产品,目前行业内执行的是原保监会下发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采用“高、中、低”三档进行利益演示。此次的征求意见稿,拟对于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等产品的利益演示计划进行调整修改。

 

针对万能险和分红险,将只进行两档利益演示。其中,万能险的假设结算利率分别不得高于最低保证利率和4%,分红险利益演示的利差水平分别不得高于0、4.5%减去产品预定利率,另外,分红险还需要公布分红期间的红利实现率。

 

李文中认为,当前市场利率持续下行,全面下调万能险、分红险的演示利率是市场利率运行结果的客观要求,能够使演示结果更接近真实情况,避免展示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

 

某寿险公司资深销售人员也表示,行业应该有这样的规范,某些保险公司主险的实际收益率只有0.8%,却拿着6%的演示收益欺骗消费者。也说明在利率下行的大背景下,监管部门的担忧越来越多了。

 

对于投连险的收益演示则从“高、中、低”,改为“乐观、中性、悲观”,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6%、3.5%和-1%,也就是说,投连险要有负收益情况的演示。

 

为何要修改投连险假设投资回报率?杨泽云表示,投连险是盈利还是亏损,保险公司无法事先保证。但在实际销售过程中,一般在销售时所演示的“高、中、低”档收益都是以正的收益为假设来演示的,甚至更多以高档收益率给客户演示。这就使得消费者容易产生错觉:投资后可以获得高等收益的回报。

 

北京商报记者查阅各公司投连险产品条款和说明书发现,目前各家产品在进行利益演示时,对于投资收益高的情况,年利率会预期为7%甚至更高,投资收益低的情况多预期为1%,几乎没有产品会演示负收益情况。

 

“本次征求意见稿下调了演示利率,可以降低消费者的收益预期。演示负收益,更让消费者要有亏损的预期和准备,降低预期、减少纠纷。”杨泽云肯定道。

 

李文中也表示,由于投连险的投资风险完全由消费者承担,有可能为负,要求展示负收益也是更接近真实情况,有利于加强对消费者的风险提示和教育,让他们能够更理性地进行投连险购买决策,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者对投资类保险产品的评价和购买意愿。但是,这会让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更真实,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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