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报 时间:2019-11-07 09:24
“保险分两种,一种叫保险,一种叫易安。”在易安保险官网,上述宣传语依然醒目。而就在11月6日,因独占互联网保险投诉量六成以上,易安财险被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消保局”)通报。从投诉集中反映问题来看,理赔核定超期限则成为易安财险投诉量激增的主要原因。
集中反映理赔时效问题
6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通报。《通报》显示,今年6月至8月,银保监会受理反映易安财险涉嫌违法违规的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共266件,占银保监会同期受理互联网保险投诉量的64.10%。上述投诉集中反映易安财险的理赔时效问题,共涉及理赔案件270笔。
经查,234笔赔案存在理赔核定超期限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在消费者提供理赔证明和资料后,易安财险未在30日内对赔案作出核定,违反了《保险法》相关规定。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而易安财险超期核定的234笔赔案平均核定时间55日,其中,180笔核定时间在31-60日,42笔核定时间在61-90日,7笔核定时间超过90日,5笔至银保监会调查时仍未作出核定。
具体来看,易安财险理赔核定超期限的234笔赔案涉及人身险、财产险共计6个险种。其中,涉及人身保险险种4个,赔案232笔,包括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赔案216笔,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赔案9笔,恶性肿瘤疾病保险赔案6笔,旅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赔案1笔;涉及财产保险险种2个,赔案2笔,包括驾驶学员驾考费用补偿保险赔案1笔,雇主责任险赔案1笔。
银保监会消保局指出,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年内消费投诉显著增加
作为国内四大互联网保险公司中最早盈利的企业,2016年、2017年,易安财险净利润分别为157.15万元、711.05万元。然而2018年起,易安财险转盈为亏,当年亏损达1.99亿元,远高于前两年的利润。
根据偿付能力报告,今年前三季度,易安财险保险业务收入9.03亿元,同比增长-21.37%,为四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中唯一一家负增长的。同期净利润为-0.47 亿元,同比增长-76.72%,继续保持亏损。
今年以来,易安财险消费投诉显著增加。据银保监会通报数据,今年上半年,财产保险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投诉271件。其中,易安财险从去年同期的0件增至37件,仅次于安心财险,在财产保险公司中排名第2位。
亿元保费投诉量方面,上半年财产保险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中位数为6.07件/亿元。其中易安财险为41.66件/亿元,较2018年16.59件/亿元亦出现大幅增长,排名也从第5位上升至第2位。
除理赔时效问题外,今年以来,因通过网贷平台搭售保险,易安财险亦多次被卷入投诉风波。多个互联网投诉平台投诉人表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向网贷平台借款后,被搭售易安财险借款人意外险。
就在今年7月,银保监会财险部下发《关于开展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清理的通知》,要求财险公司立即停止通过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关闭清理相关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对保险理赔等乱象自查自纠
在针对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诉中,理赔纠纷投诉并不鲜见。以今年上半年为例,在涉及财产保险公司投诉中,理赔纠纷20028件,占财产保险公司投诉总量的76.75%,涉及的险种以机动车辆保险为主,主要反映定核损和核赔环节的金额争议、责任认定纠纷和理赔时效慢等问题。
在10月发布的《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对银行业保险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表现形式进行了披露。其中,理赔方面,包括未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理赔所需单证资料;未按照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时限进行定核损,作出理赔核定、赔款支付;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未在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或者未说明理由;理赔附加限制条件,如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时指定修理厂及相关产品等。
此次《通报》中,银保监会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结合“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围绕营销宣传、产品销售、保险理赔等方面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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