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 时间:2016-12-05 09:43
日前,厦门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这是在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的伟大历史使命中,厦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谈及《意见》改革的方向,厦门市国资委主任王龙雏表示:“我们将推动厦门国企进一步强化党的建设,立足市场化的提升,立足现代企业制度,借助资本和产业齐头并进,调动和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本,服务城市发展。”
国资委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
国资委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成为本次改革亮点。
《意见》指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和区域经济发展,实现保值增值。
“国企改革首先要从管理监管机构自身改起。”厦门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说,厦门市国资委将借鉴国际上成功的国有企业市场化监管运营模式,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改革方向,理清出资人权责清单,规范履行职责,通过“三个归位”、充分授权,按照分类监管、一企一策的方法以及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思路,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
在监管层面,《意见》指出,根据不同领域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综合分析国有企业现状和地位作用,按照资产功能、产业特征等制定国有企业分类方法,将厦门国有企业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保障类,商业类又分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并实施动态调整。厦门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说,分类推进改革,是国资监管的主要抓手。对不同类别的企业,赋予不同的定位、责任、任务、权利与义务,实行不同的分类监管与考核标准,从而使各类别企业有清晰的定位,经营管理者有明确的方向。
注重增强企业活力
创新监管模式,是为了进一步释放活力。《意见》指出,根据现有企业的治理能力和功能定位,由国资监管机构对不同功能的平台公司董事会分类授权并实施差别化的监督管理,积累管理资本的经验和能力。
“加强监管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而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要切实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厦门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说,厦门市国资委将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直接授权所监管的企业董事会行使适当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权力。
《意见》指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对新兴产业、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鼓励国有企业在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率先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创新容错机制。厦门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说,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灵魂,容错机制的实施,将有效地增加国企的创新空间。
探索实行员工持股新机制
《意见》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试点员工持股。通过实施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同时及时建立员工持股后股份流转和退出机制。
对此,厦门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说,员工持股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一项,旨在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员工持股如何开展?员工持股可在人才资本和技术要求贡献占比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新兴产业型企业中先行先试,国有企业在通过改革改制引入外部投资者时,也鼓励同步引入员工持股。
“我们要让员工成为企业的主人翁,有认同感、归属感,同时又承认市场机制,员工和企业共成长。”王龙雏表示,厦门国企改革扎实根植厦门现状,激活广大员工的创新性,比如员工持股,在一些新设的高科技企业已经有所突破。
《意见》还提出,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逐步扩大国有企业新增经理层人员市场化选聘比例。厦门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读说,加强厦门市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主要方向是推动国有企业“董、监、高”人员的市场化改革,通过市场化优胜劣汰和职业化管理,形成经营管理者市场化的进退机制。(海峡财经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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