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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未知   时间:2017-09-18 13:23

  日前,市政府办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以进一步强化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减权放权过程中出现的“放而不管”“一放了之”以及承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责任清单。对2013年以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市直原审批部门除不再进行事前审批外,要按照“宽进严管”要求,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逐项列出具体监管责任清单,有针对性地制订监管计划或举措,通过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被取消审批事项运转有序。

  建立健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责任清单。对2013年以来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等,明确衔接方式和监管职责,逐项列出具体监管责任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承接部门要依法履行审批和监管责任,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承接到位。

  其中明确,下放事项原则上要在文件下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承接落实到位。相关事项承接到位后,在承接审批部门确认承接到位后半年(复杂事项1年)内,市直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下放事项的跟踪指导工作,组织开展下放事项承接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或抽查,发现下级承接部门存在违规、不按章审批等问题的,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问责。(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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