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 时间:2016-11-08 21:47
昨日从马尾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本周起,该局对在自贸区福州片区范围内登记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分支机构,全面采取简易注销登记。
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后,自贸区企业无需再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备案登记,只需在申请注销登记前,通过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发布公告,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的有关信息也无需另行登报公告,公示期限也从原先的45天压缩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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