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机制
未知 时间:2016-06-13 17:01
1.实施《福州市市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闽江(福州段)及两侧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办法》,各县(市)制定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目前270家市控以上重点企业全部完成应急预案编制,部分重点企业已完成应急物资储备。3.组织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保障饮用水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