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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占三分之一!福州市第一批软件业龙头企业公布

海峡经济网   时间:2021-06-02 14:47

近日,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通知公布福州市第一批软件业龙头企业名单,全市31家企业入选,其中马尾10家企业入选,数量占全市三分之一。

  一起来看看具体名单

 

马尾占三分之一!福州市第一批软件业龙头企业公布

  早在去年12月,福州市工信局就公布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20〕261号),其中包含《培育软件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此次公布的软件业龙头企业即为享受该政策的首批入选企业。

  根据《培育软件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入选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或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或上市企业(不含新三板),或入围全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综合竞争力百强、互联网百强的软件企业(集团);2.软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

  此次公布的首批企业可享受领导挂钩服务、资金奖励、人才保障等多项实实在在的扶持政策。

  领导挂钩服务方面

  对列入培育名单的龙头企业建立领导挂钩服务机制,成立属地县(市)区工作专班,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重大问题,龙头企业可通过“一企一议”服务工作机制解决。

  资金奖励方面

  对龙头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分别给予100万元、12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集成电路“中国芯”等国家级荣誉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持续上榜百强榜单,且排名较往届提升的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支持龙头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加快推进重大软件项目研发和成果产业化,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30%予以配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龙头企业中标省外公开招投标项目,单个中标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万元。

  人才保障方面

  龙头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薪个人所得税纳税额3万元以上的,按其本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予以等额财政奖励,奖励期限5年;其义务教育及学前阶段子女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优质学校;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龙头企业,5年内每年每家自主认定不超过1名、3名、5名骨干人员,优先提供政府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其义务教育及学前阶段子女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优质学校;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初、中级职称自主评定;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龙头企业亟需的新兴行业初、中级职称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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