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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上杭出台就业奖补政策稳就业保就业

海峡经济网   时间:2020-09-10 16:32

  为支持县内企业稳就业保就业,也为了帮助重点企业缓解招用工难问题,根据《上杭县进一步提升城市化水平的十八条政策措施(试行)》精神,近日福建省上杭县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多项激励政策。

  一是引进高校毕业生奖补政策。规定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近一年到上杭工业园区、蛟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县内规模以上企业(含当年列入重点培育上规模企业)就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的就业者,三年内给予500-2000元/月的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6月底前集中申报上一年度的奖补,每年申报1次。补贴标准:普通大学本科生补贴500元/月,211大学本科生补贴800元/月,985大学本科生补贴1000元/月,研究生补贴1200元/月,博士生补贴2000元/月,补贴期限三年。

  二是一次性创业补贴叠加奖补政策。凡到上杭中心城区创业的创业者,在《龙岩市一次性创业补贴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补助5000元的基础上,县财予以叠加补助2000元。申报对象为以下两类人员:在上杭县实现自主创业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具有上杭户籍、在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登记失业或求职登记,近3年在杭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首次在上杭县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凡是网店兼职经营人员,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就业登记的,用人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是以工引工奖补政策。鼓励员工“以工引工”,为我县两个工业园区企业推荐5人以上新员工入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奖励推荐介绍单位或个人(含园区老员工)500元/人,每位员工只能被推荐介绍申报一次。对高职、大专以上院校引导应届毕业生到我县两个工业园区和城市规划区内的重点企业就业,每输送5名学生入职且企业依法缴交社保满六个月的,给予该院校补助就业推介费3000元,并同时可再按“以工引工”政策奖励招工介绍人。

  四是稳定就业奖补政策。鼓励稳定就业,上杭县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到上杭工业园区、蛟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城市规划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含当年列入重点培育上规模企业)就业一年以上,三年内每年给予3000元就业补贴;对已在上杭工业园区、蛟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城市规划区内的重点企业稳定工作满三周年以上的员工,奖励该员工500元/人•年,每增加一年工龄加奖100元,封顶1000元/人•年。该项奖补仅限民营企业申报;奖补对象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入职,且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满三周年员工奖励的起始时间以2020年1月1日算起;外出返乡就业人员以其上一年度在县外缴纳社保的证明为认定依据。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6月底前集中申报上一年度的奖补,每年申报1次。

  五是技能人才引进奖补和技能培训叠加奖补政策。对持有助理工程师(高级工)及以上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新到上杭工业园区、蛟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城市规划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含当年列入重点培育上规模企业)就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三年内给予500-2000元/月的补贴,对上述企业现有员工新取得证书给予同等补贴。在省市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县财对新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级(四级)及以上且在本县就业的予以每人叠加补助700元;新参加县人社局、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组织的职业培训或按项目运作培训获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且在本县就业的每人补助500元。技能人才引进奖补补贴标准: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工程师(技师)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助理工程师(高级工)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六是职业院校实习补贴叠加奖补政策。提高职业院校实习补贴标准,在市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县财予以叠加补助,对职业院校组织在校生在上杭工业园区、蛟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城市规划区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参加“顶岗实习”三个月以上的,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费补助500元,连续补助三个月。

  以上政策自印发之日起试行3年,根据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进行修订;若政策条款与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冲突的,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凡上杭出台的以及省市出台要求县级配套的政策与本政策重叠的,政策兑现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以上奖补措施所需资金从县财政支出。

  企业的认定依据:一是规模以上企业、城市规划区内的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县统计局认定名单为准;二是园区企业以上杭工业园区和蛟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认定名单为准;三是重点企业为县龙头企业,以县直有关部门认定为准。以上企业名单每年动态更新。政策执行起始时间:以上政策所提及的“新员工”、“新取得”、“工作满一年以上”、“工作满三年以上”、“近一年”等涉及时间描述的政策执行起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为简化办理流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就业创业服务,县人社局拟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办理本实施办法的奖补措施。(目前,申报系统还在筹划开发中,系统试运行成功后,补贴的申报改为网上办理,在未开发完成时,仍采用纸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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