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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类企业可享以工代训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海峡经济网   时间:2020-09-03 14:01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落实以工代训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政策开始实施,按每人每月500元、每人最高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0万元。这是我市今年以来又一项为企业送上真金白银的惠企政策。

  以工代训,是指企业职工通过实际工作的形式代替岗位培训,边工作边提高个人劳动技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工作。在今年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下,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人社部、财政部以及省人社厅、财政厅分别出台以工代训政策文件,要求各地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落实以工代训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明确了以工代训补贴的发放对象:

  第一类是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企业;

  第二类是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中小微企业;

  第三类是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参保企业。

  据了解,此次福州市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不同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申请补贴的月数总和不超过6个月)。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0万元。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应及时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向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地所在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报告、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上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等资料,由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发放以工代训补贴。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文件规定,在政策执行期内,对纳入2019年、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企业(《2019年度市本级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2020年春节期间稳就业奖补公示企业名单》《2020年度福州市中小微困难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中的企业)不再享受以工代训补贴。

  据悉,以工代训政策的惠及面很广,预计这一政策将惠及我市约17500多家企业、参保职工22.6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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