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经济网 时间:2020-06-01 09:37
5月29日,大名城发布公告称,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提供4.12亿元债务担保。
公告显示,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大名城(福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抵押及保证等相关协议,由大名城福清向湖南华融转让对名城福建的债权,债权转让后名城福建为债务人,承担人民币4.12亿元的还款义务,还款期限为24个月。
为保证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名城福建以持有的部分住宅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意为本次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9%。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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