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务院实施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4月1日起,新的增值税税率正式实施。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9年福建省减税降费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有关新政策和福建省贯彻落实情况。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剑青表示,此次增值税改革降低了增值税税率水平,将适用16%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涉及制造业等行业;将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货物;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涉及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和增值电信服务,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黄剑青说,制造业是此次税率下调最大受益对象,小微企业税费也实施普惠性减免。根据中央授权,福建省明确在2019年~2021年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高限减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新政策实施后,在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的基础上,福建省还实施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全省约173万纳税人受惠),有利于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消费预期,拉动经济增长。
接下来,福建省还将进一步降低或减免相关收费:5月1日起,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申请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