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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政策规定条件 办家庭服务企业可获资金扶持

未知   时间:2016-11-09 13:05

 当前,宁德市家庭服务业存在从业人员紧缺、技能服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日益提升的群众需求。11月7日,市人社局出台《关于促进家庭服务业职业化发展的通知》,其中指出,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创办家庭服务企业,可获得扶持。

  资金支持

  创办家庭服务企业可申请贴息贷款

  “推动以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病患陪护服务为重点的家庭服务行业规范化、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是保障家庭服务供给、提高家庭服务质量、促进家庭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宁德市将鼓励各地在就业专项资金中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有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建立家庭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同时,各地可对完成家庭服务业职业资格鉴定任务数的培训示范基地,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备购置等。

  宁德市也鼓励和支持家庭服务行业创业。对有意向从事家庭服务企业创业的,可参加创业培训,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创建家庭服务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创业扶持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人员,创办家庭服务企业,可按规定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小企业也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人才培养

  大学生从事家庭服务业视同基层经验

  记者了解到,宁德市将推动家庭服务企业走出去广纳人才。支持帮助宁德市家庭服务企业与省内外特别是省外传统的劳务输出地(如甘肃、广西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家庭服务企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供给。

  同时,积极为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家庭服务岗位。家庭服务企业招用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际聘用一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宁德市还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类专业,鼓励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工作,特别是经营管理工作,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促进行业做强做大。对高校毕业生从事家庭服务业的,根据现有政策,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技能培训

  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可获职业培训补贴

  据悉,宁德市将加强家庭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吸纳有实践经验的家庭服务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各类家庭服务行业专家学者加入师资队伍。

  为了提升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宁德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加快家庭服务、养老护理人才的培养,引导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

  宁德市将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或通过社会化考试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通过不断提升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家庭服务业职业化发展水平。(记者 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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