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经济网 时间:2018-08-01 19:37
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 | 公开时间 | 备注 |
食品 | 鼓市场监管罚字〔2018 〕126号 | 福州叙风苑餐饮有限公司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案 | 福州叙风苑餐饮有限公司 | 91350102MA2YA5DH1B | 陈浩 | 当事人于2018年4月21日起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从事餐饮服务,2018年6月5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罚款人民币5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33.85元。 |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8日 |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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