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 时间:2017-06-20 10:52
小伙不务正业,对路边面包车下手,刚得手就栽了,买赃者也逃不过法律制裁,双双被警方刑事拘留。
刘女士在石亭镇新厝村经营一家五金商行,6月14日18时许,店员工将她的一部“闽D6H××”白色面包车停放在店门口,第二天早上7时15分许发现车被盗,刘女士随即向区石亭派出所报案。民警赶赴现场调取监控发现嫌疑人的踪迹,并锁定盗车嫌疑人的落脚点。17日下午,蹲守民警在新厝村篮球场附近将嫌疑人郑某抓获,在市区钱隆学府某足浴店门口缴获被盗赃车。审讯中,郑某供述,5月中旬他还盗得一部面包车,以2300元的价格卖于芗城人张某,双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书》。
随后,张某被传唤。张某供认,他轻信郑某“车辆绝对合法”的谎言,在车辆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以明显低廉的价格购买该车。
当天,涉嫌盗窃罪的郑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张某被芗城警方处以刑事拘留。(郑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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