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 时间:2017-05-26 21:21
抽检食品农产品、粽子
此次行动中,市食药监局洛江分局提早部署,组织对粽子经营企业、商超及餐饮店的经营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目前,该辖区共抽检5家食品经营单位共计56批次食品农产品、粽子。其中,粽子11个批次、冰鲜畜肉6个批次、冰鲜禽肉4个批次、猪副鸡副等农副产品7个批次、果蔬类8个批次、姜葱蒜5个批次、小麦粉5个批次、大米5个批次、鸡蛋鸭蛋5个批次,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瘦肉精、重金属残留、防腐剂、农药残留等指标。检测结果出来后将及时公布,并将作为后续执法行动的依据。
丰泽、南安等地监管部门则提早部署,重点检查辖区内销售粽子的大型食品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以及粽子批发商等单位;全面检查经营单位持证照情况,粽子销售单位的进货查验情况,销售单位对粽子的储存情况,以及市场在售粽子,尤其是散装粽子的标签标识情况等,严防过期、霉变的粽子上市销售。
据悉,此次端午节前检查情况总体向好,多数企业能及时记录进货台账,按要求储存食品。对检查中发现的粽子成品随意摆放、少量散称粽子合格证粘贴不到位、合格证批次摆放错误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相关企业整改,并派专员现场督促,确保其整改到位。
消费者应正确选购存储粽子
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自制、贮存和食用粽子时应注意以下四点:一是尽量从正规商场、超市选购,同时留意标签标识上的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并保存好相应购物凭证;二是对于真空包装和速冻类粽子,要注意查看其是否漏气胀袋、有没有变质,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贮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一般情况下,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三是自制粽子要注意选用的食材必须新鲜、卫生、无异味,不要购买颜色异常鲜亮的粽叶,因为那可能是浸泡了化学物质的“返青粽叶”;四是家庭烹制生冷粽子时应煮熟煮透,熟透的粽子再次加热时要加热至中心温度达75℃及以上,吃剩的粽子不应重复加热超过1次。此外,节日期间,食品药品投诉渠道畅通,消费者如发现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可直接拨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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