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 时间:2017-04-07 14:44
2017年度福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突出了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党政同责,在落实监管责任、保障监管能力、强化源头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形成创建合力,构建良好社会共建共治格局。
我市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标准及评价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十项重点工作。
明确福州市将围绕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治理;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餐厨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置无害化利用项目;强化食品安全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和“三小”专项整治;开展明厨亮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活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检测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宣传等十项重点工作,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017年,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全市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5份/千人的标准;进一步严格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完善制定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店创建工作,到2017年底各县(市)区至少新增1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30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可追溯制度管理,逐步推进电子可追溯系统等。
声明:本文由海峡经济网http://www.hxjjw.com.cn/采编(转载请保留)如侵权请与我们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