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 时间:2016-12-14 11:14
近日,市纪委通报二起扶贫专项资金使用问题典型案例。
1、霞浦县海岛乡里沃村原村民主任陈康清侵吞农户改厕专项补助款的问题。经查,2011年12月31日,里沃村原村民主任陈康清开具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向乡政府领取20户农户改厕补助款8000元,未将该款项交村集体账户,并将收据所属票据本核销。挪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6年8月14日霞浦县海岛乡纪委给予陈康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项8000元发还群众。
2、周宁县咸村镇樟源村原村民主任魏裕元虚报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经查,2013年12月,周宁县咸村镇樟源村原村民主任魏裕元在申请危房改造项目调查评议工作中,未对申请人魏裕极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就以樟源村村民委员会的名义上报,致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魏裕极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15000元。2016年7月15日,周宁县纪委给予魏裕元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虚报领取的补助款15000元上缴国库。
通报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执纪问责,倒逼扶贫攻坚责任落到实处。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发现的腐败问题要快查严处,决不手软;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要重点督办、限期办结。一律公开曝光,保持高压态势,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的,地方和部门要严明的纪律实行“一案双查四问责”,既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保障。(来源: [中国宁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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