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 时间:2016-12-01 10:37
11月28日,省财政厅向省海洋与渔业厅核拨2016年度渔业保险省级财政补贴4270万元。至此,福建省2016年度政策性渔业保险省级财政补贴已全部拨付到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渔业互保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渔民入会参加渔业互助保险享受省级30%保费补贴。为了做好省级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省渔业互保协会在年初积极部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办事处(营业部)按季度上报财政补贴结算材料,确保承保数量、保单会费、实收会费和各级财政应拨补贴的数据准确、真实,并切实做到不漏报、不重复多报。
省级财政补贴的及时到位,不仅降低了渔民的缴费负担,也带动了市县财政补贴的投入,使渔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提高了渔民参保的积极性,真正发挥了政策惠渔的功能,受到了渔民会员的欢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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