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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12万企业5月起改征增值税

未知   时间:2016-03-21 12:03

  今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国、地税目前已顺利完成414万条试点纳税征管数据的移交工作,这标志着全市营改增改革试点推广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据统计,我市将有12.34万户纳税人启动营改增试点,其中,建筑业12225户,房地产业3406户,金融业516户,生活服务业107273户。

  据介绍,此次全面营改增试点主要特点是行业和抵扣范围的“双扩”,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不仅行业扩展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而且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以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我市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营改增改革的出发点是要消除重复征税,目前厦门第三产业发展迅速,通过改革,让已经纳税的上游服务环节可以在下游进行抵扣,使总体税负更公平。在当前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之时,这项改革将助力厦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营改增试点还全面惠及服务业以外行业,为原来缴纳增值税的制造业等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大大减轻税收负担。

  据悉,在本月31日之前,我市国税部门将完成全市试点纳税人电子征管数据的处理,4月底前将分批次做好试点纳税人税控系统推行、发票发售工作,下一步还将开展覆盖线上线下、多批次分类别的培训辅导。为了应对办税高峰,国地税部门还将加强窗口整合,在全市范围内增设75个服务窗口,推行“全能一窗式”服务,将税制过渡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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