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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集团钢构分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遭罚5万元

海峡经济网   时间:2021-08-27 11:55

中国网财经8月26日讯(记者 钟文鑫)信用中国(河北)网站8月25日公示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钢构分公司因VOCs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罚款5万元。

截图来源:信用中国(河北)网站

  该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7月28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喷漆工序正在生产,VOCs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对其罚款5万元,并要求改正违法行为。

 

  据了解,VOCs是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简称,通常分为非甲烷碳氢化合物、含氧有机化合物、卤代烃、含氮有机化合物、含硫有机化合物等几大类。VOCs参与大气环境中臭氧和二次气溶胶的形成,其对区域性大气臭氧污染、PM2.5污染具有重要的影响。大多数VOCs具有令人不适的特殊气味,并具有毒性、刺激性、致畸性和致癌作用,特别是苯、甲苯及甲醛等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很大的伤害。VOCs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主要来源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燃料涂料制造、溶剂制造与使用等过程。

  天眼查显示,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100787.6万人民币,大股东为大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7.02%)。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介绍称,大元集团前身为沧州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成立于1952年,1999年完成改制,2005年组建集团公司。集团总计年承揽量突破200亿元,产值突破170亿元,利税突破9亿元,位列中国承包商80强第44位,河北民营企业100强第36位。市场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及澳大利亚、东南亚、中东、中亚等国家。集团业务涵盖建筑施工、规划设计、装配化、钢结构、装饰装修、市政路桥、房地产等领域,目前集团在职员工5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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