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统筹推进建设、管理、服务、改革等工作,集中力量抓重点、补短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主要成效有:
交通投资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完成投资920亿元,连续第三年超过900亿元,超过年度投资目标2.2个百分点,有效服务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十三五”前四年累计完成投资3624亿元,超过序时进度6.3个百分点,为实现规划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运输生产指标稳健增长。全省公路、水路运输换算总周转量增幅分别位居东部第二、第四位。沿海港口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超5.9亿吨,增幅位居全国沿海第三位;集装箱吞吐量超1700万标箱,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福州港货物吞吐量首次超过2亿吨。厦门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100万标箱,接待邮轮136艘次,位居全国第二位,旅客吞吐量增长27.4%,居全国邮轮母港首位。
现代服务业开创新篇章。网络货运、快递服务两大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八大类重点项目向产业链上下游全面铺开,46个项目建成投产,60个项目对接生成,累计完成投资137亿元,创造税收约42亿元,平台经济“虹吸效应”凸显,交通运输从规模扩张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发展加快转变。
运输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全省铁路、水运货运量占综合运输比重首次超过30%,通过“水水中转”“海铁联运”方式进出我省港口的大宗货物同比增长26%。福州港、厦门港实现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共享,全省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近8万标箱,同比增长26%。全省货车甩挂比上升至1:1.27。闽江干流航道整治全线完工。
交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信用交通省”中期评估结果位居全国第五。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厦门停止收取“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我省成为全国第四个全部取消普通公路收费的省;全面取消16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高速公路ETC使用率居全国第一。
群众出行更加舒适便捷。全省新增488个建制村通客车,实现由符合条件建制村100%通客车向所有建制村100%通客车转变,提前一年完成国务院下达的目标任务。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走在全国前列,新增1750辆新能源公交车,城市公交电动化率提升至66%。地铁福州2号线和厦门2号线开通运营。各设区市均拥有至少一个便捷换乘的综合客运枢纽。
行业安全稳定保障有力。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化解,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安全生产“五零”导向深入人心,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平潭、漳州开发区和沿海四个港口实现“五零”目标。(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