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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元婚宴菜端上2000元家常菜 酒店上菜闹乌龙

未知   时间:2017-05-18 10:26

  酒店上菜闹乌龙,一桌价值4300元的婚宴菜品,变成价值2000元左右的“家常菜”。市民方先生的女儿日前在梅园国际大酒店光明港店举办婚礼,遇到这样的事。昨日,方先生拨打了本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了相关情况。

  方先生告诉记者,他女儿婚礼是在5月13日晚举办,共办20桌,其中19桌在大厅,1桌重要客人安排在包厢。每桌菜品价值4300元,包括大连鲍、大象蚌、龙虾等高端海鲜菜品,传统婚宴上的佛跳墙、吉祥太平燕和莲子桂圆汤更是一样不落。

  可当晚方先生发现包厢那桌菜更像是家常菜,诸如草虾、农家土鸭汤、石橄榄罗汉肉、果树牛肋骨等。等到包厢客人来到大厅给新人敬酒时,方先生才知道包厢内没有鲍鱼、龙虾、海参等菜品,而太平燕和莲子桂圆汤一开始也没有,是客人按照福州习俗,主动和酒店人员提出后才添加的。

  当晚,方先生紧急询问酒店人员,得到的答复是包厢内的婚宴菜品最后没上的只有鲍鱼、龙虾、海参等3样。由于次日仍要在酒店吃饭,双方便约定,3道菜的菜金可以在次日的菜金里扣除。

  次日,方先生和客人餐前聊天时得知包厢菜品和婚宴酒席菜品基本不同,这才知道酒店完全上错了菜。而在婚宴当晚,酒店无人第一时间说明全部实情,让他质疑酒店有意隐瞒。

  昨日,记者与方先生来到梅园国际大酒店光明港店。酒店负责餐饮的周先生及餐饮总监杨女士出面沟通。杨女士称,婚宴当天,方先生原本预留了3个包厢,最后只使用了一个包厢,剩下两个包厢中一个包厢被散客使用。而散客包厢的菜品及菜单被放到了婚宴包厢内的工作台,服务生未核实就将散客包厢菜品供给婚宴宾客,存在工作失误。杨女士还表示,店方也是次日再次核实时才发现上错菜了。

  方先生曾提出退还一桌菜金及赔偿价值100多元的自助餐券8张。但酒店退还一桌菜金后,不同意赔偿8张自助餐券。方先生一气之下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赔偿3倍菜金,并要求酒店书面道歉。

  昨日,酒店分管餐饮的周先生表示,除了已退还的菜金,愿再赔偿8张自助餐券,至于3倍赔偿菜金的要求无法答应。双方协商仍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对此,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柏冬认为,酒店在客人婚宴上上错菜,服务上存在瑕疵疏漏,这种情况法律并没有明确界定赔偿标准,纠纷主要靠双方协商解决。毕竟婚礼是人生的重要仪式,除了退还菜金、道歉外,通过协商,酒店应从精神损失的角度,另外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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