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 时间:2017-01-11 10:40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教育局获悉,2017年1月-6月,晋江市教育局将开展一次全市民办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园(班)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质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清理整顿对象包括全市民办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园(班),以及全市无证民办幼儿园、无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各教委办、教育办将按属地管理,按照“分类整顿、有序推进、整体提升”的原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民办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楼下存在餐馆、仓库、企业等易燃易爆易污染的场所,周边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2017年秋季该暂停招生的必须暂停招生。对民办幼儿园园舍存在与户主混居、一楼临街店面外租的要限期整改。对办学场所简陋,已经无法整改的,引导其重新选址搬迁,但必须提出搬迁的时间表。
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园(班)方面,将重点检查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园(班)是否具有独立园舍,园舍产权是否明晰[自有房有房产证,租赁房与产权者签订5年以上合同,小学附设园(班)采用小学校舍相关证件],是否具备消防行政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或编号备案证明),园舍周边是否无污染、无安全隐患、布局合理,通风、采光良好。
而对辖区内的无证民办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要进行全面摸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盲点,并认真填报《各教委(育)办查处无证民办幼儿园和无证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报表》,实施“月报告、月查处”制度,做到发现一批、化解一批、查处一批、引导一批、曝光一批。
今后,教育部门将建立长效机制,把民办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园(班)的安全工作检查纳入晋江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定点下基层接访暨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活动内容之一,每月每组至少各抽查一所,并列入学校年度综治工作目标责任考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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