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 时间:2016-11-29 10:49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做好在用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11月28日起,开展在用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信息申报工作,对于申报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的不合规车辆运输挂车,以及2016年8月18日后注册登记的、非法改装的车辆运输挂车,禁止其上路运行,并依法予以处罚。
《通知》要求,各地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应于12月9日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地注册登记车辆运输车信息,对车辆运输车申报信息进行审查核对;待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各地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应于12月30日前制定填报不合规车辆运输挂车退出计划。
《通知》指出,对已通过系统审核的不合规车辆运输挂车,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确定的退出计划。对于不在申报系统内的、在申报系统内但超过更新退出期限的、申报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的不合规车辆运输挂车,以及2016年8月18日后注册登记的、非法改装的车辆运输挂车,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化执法检查,禁止其上路运行,并依法予以处罚。(省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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