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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创建省级出口鲍鱼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验收

未知   时间:2016-05-16 15:18

 5月11-12日,由福建检验检疫局食品处、省海洋与渔业局组成的省级验收考核组一行对我市出口鲍鱼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评审,我市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在秀屿区笏石镇鲍鱼示范建设区,考核组随机抽查了两家鲍鱼生产出口企业。依据国家质监总局2014年发布的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考核办法,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走访、查阅台账,实地查看养殖场育苗、用药记录,包括农药管理、水质监测、预警反应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等综合印证评价,并了解相关工作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工作措施以及开展情况。

  经过两天深入细致的考核验收,省考核组认为我市出口鲍鱼质量安全示范区符合省级示范区建设标准要求,确定为省级示范区。

  据介绍,我市创建省级出口鲍鱼质量安全示范区在两年多的建设中,示范区已经形成了海洋与渔业、国检、农业、南日鲍协会等多部门多单位各施其责、密切配合、联合推动的管理方法,包括统一渔药配送,严厉查处违反“三项记录”、违规用药和检测结果药残超标的违法违规案件。6家鲍鱼罐头加工企业建立了具有追溯功能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4家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系统。两年间出口鲍鱼监测和日常抽检中,没有发现任何药残和重金属超标现象,产品卫生监测合格率均为100%。全市鲍鱼产品中,已有中国驰名商标2个,福建名牌产品6个,福建省著名商标4个。其中,“南日鲍”成为福建省首个“生态原产地”保护品牌。今年是鲍鱼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第三年,鲍鱼的出口量2015年比2014年重量增长110%,货值增长136%,今年前4个月出口鲍鱼比去年同期又翻番。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为契机,申报国家级出口鲍鱼质量安全示范区。(见习记者 林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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