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 时间:2016-03-21 12:05
《通知》说明,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7.3%下调为6%,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5.7%,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费率为0.3%;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医疗保险费费率阶段性下调期间,参保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调整前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补缴。
截至目前,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33.16万人。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费率调整后,年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约1.3亿元,并促进用人单位为职工应保尽保,保障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医疗保险权益。(记者 黄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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