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 时间:2017-08-31 10:30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医保局获悉,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并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城乡居民(含在校学生)应前往社区、行政村或学校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参保对象为: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的在校学生;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在本市居住满1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原经省政府同意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的驻县(市、区)武警中队、武警森林支队官兵。
缴费标准上,将以往城乡不同的缴费标准进行统一,即将城镇居民医保成年人全年缴纳180元/人、未年人全年缴纳150元/人、新农合全年缴纳150元/人,统一为全年180元/人。
城乡群众首次参保如何登记?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1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在校学生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外籍学生提供护照、港澳台学生提供港澳台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长期居住在榕(1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市民可选择银行缴费、个账代扣、药店缴费、微信缴费、现金缴费等方式进行续保缴费。其中,微信缴费步骤为,关注“福州医疗保障”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服务大厅”进入“认证绑定”,绑定个人的参保信息后,即可为本人或代为他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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