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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应:将从三方面控制新房房价涨幅不超5%

海峡经济网   时间:2020-11-23 14:55

11月23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应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将从三个方面实行、保证未来五年,厦门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年度涨幅不超过5%。

具体来看,“‘三个方面’包括:一是拍地,厦门将执行‘限房价’、‘竞地价’的大原则,保证厦门未来不会频现‘高价’新房;二是供应,厦门将加大商住用地的供应,平衡供需关系;三是综合施策,以限购、限售等政策坚决杜绝投机炒房。这些综合政策,未来也会长线实施。”上述工作人员介绍道。

11月16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公示稿),明确提出:未来5年,厦门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年度涨幅不超过5%。

时代周报记者留意到,厦门年内已经出让多块“限房价”、“竞地价”的地块,包括4月22日首场土拍出让的思明2020P01地块宗地、8月21日出让的湖里2020P06地块,以及9月29日出让的湖里2020P07地块等。

在供应方面,厦门市11月16日发布的公示稿中也提及,要“加大住房供应力度,保持供求关系平衡”,并且明确:到2025年,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约38万套,面积295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供应量约12万套,面积13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供应量约10万套,面积600万平方米;市场化租赁房供应量约10万套(间),面积450万平方米;新建安置房供应量约6万套,面积600万平方米。

“厦门楼市存在比较明显的岛内、岛外差异。厦门房价高,主要是受岛内房价高的影响。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合理布局供地区域及不同区域供地类型、数量,厦门要控制新房涨幅不超过5%,还是比较容易达到的。”厦门资深地产专家叶旭端在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认为。

据时代周报记者观察,5%是各地控制房价涨幅时较为常见的一个目标。2019年5月,苏州调控过热的楼市,立下“2019年房价涨幅不超过5%”的军令状;2019年12月,深圳住建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9年二手房整体房价指数年增幅不能超过5%。”

为何均选择5%这个增长幅度?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对此解释道:“在制定涨幅标准时,我们依据的,是‘房价涨幅原则上不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这一准则。而根据统计局数据,我们每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是超过5%的,所以我们将房价涨幅的限制定在了5%以内,以保障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快于房价增长。”

时代周报记者查阅国家统计局发现,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比上年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同时,根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数据,2019年,福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616元,比上年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5%的涨幅,的确低于厦门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

但更多观点认为,5%的涨幅与房贷利率有关。厦门市一位房地产从业人员直言:“5%的涨幅正好够利息,买房不会倒贴银行钱。”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住房大数据组组长邹琳华也对时代周报记者指出:“5%的涨幅大约是与房贷利率有关。5%的年涨幅,可以保障居民买房有合理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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