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经济网 时间:2020-07-10 11:09
一是强化融资担保业务财政资金支持。提前下达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鼓励融资担保公司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应对疫情渡过难关。
二是引导区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增信服务。对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纳入省再担保分险范围;对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取消反担保要求,并享受最高不超过1%担保费率。
三是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激励与约束机制。牵头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管理办法(试行)》,促进担保机构履职尽责,推动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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