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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驾驶员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

未知   时间:2017-12-15 10:15

  近日,福州市道管处整合行业内22种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采取多部门联合惩戒,引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驾驶员诚实、守信经营。

  据了解,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违反道路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违背诚实守信原则,经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及负有直接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车辆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其中,构成经营者严重失信行为的有13类,构成道路运输驾驶员失信行为的有9类。一旦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其企业和个人信息不但会被曝光公示,还将和个人征信记录挂钩,影响其个人信用、职业准入等。惩戒期为2年。

  针对失信道路运输经营者,将依法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并作为企业经营的审慎性参考,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实施投资、运输绿色通道等相关优惠性政策时,将失信状况作为限制失信当事人享受该政策的审慎性参考。针对失信驾驶员,视情况轻重,予以将失信行为作为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准入重要参考,列入道路运输驾驶员不适岗名单,依法注销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惩戒。

  对被认定存在失信行为的经营者和驾驶员,将抄告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场监督管理局、旅发委、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同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相关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引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驾驶员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省运管局、福州市道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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