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 时间:2016-09-08 23:25
《实施意见》明确,泉州将着力降低企业、金融机构和房地产等的杠杆率,并进一步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降低领军企业、高成长型企业及重点税源企业等的融资成本。同时,泉州将力争在年底前建成泉州企业信用服务平台,以信用为纽带,推进企业需求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
(文字:游怡冰 林艳旭 制图:曾剑峰 林志党) |
防止“杠杆”过高拖累经济发展
何谓杠杆?在经济领域,是指通过借债,以较小的投入撬动大量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如个人融资融券、企业向银行借贷等,都属于“加杠杆”的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杠杆乃“双刃剑”,过高的杠杆会拖累经济发展。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突出的风险之一就是杠杆率较高。在企业方面,表现为利息负担较重,成本上升;在银行方面,表现为不良贷款率攀升,影响了金融体系的稳健。“去杠杆”从本质上还在于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金融生态,让经济和社会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
企业、金融机构、房地产分类“去杠杆”
结合实际,泉州分门别类制定了降低企业和金融机构等杠杆率的具体意见。
针对企业,泉州将引导企业专注实业、聚焦主业,运用股权融资、股债结合等融资方式做“减法”降低融资杠杆,推动资金周转困难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收缩投资等方式“瘦身”。
针对金融机构,泉州将引导、督促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新型金融机构及时补充资金,降低杠杆率;鼓励泉州银行引进民间资本,加快农信社重组改制为农商银行的步伐。
针对房地产,泉州将结合房地产“去库存”推动房地产行业去杠杆,加强对以项目为抵押的房地产贷款、授信、资金的监管,避免对房地产企业过度授信、多头授信和关联授信。
企业、市民要特别注意的是,“零首付”、“首付贷”买房之类的方式不能再尝试。此次《实施意见》再次明确,泉州将加大对场外配资、“零首付”等违规操作的打击力度,遏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督促银行业机构进一步加强放贷贷款资质审核,对购买房产首付资金来自各类融资类贷款的,一律不得发放购房贷款。同时,严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开展或变相开展“首付贷”业务。
坚决有序退出无效信贷
《实施意见》明确,泉州将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
针对“坏杠杆”,将坚决有序退出无效信贷。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落后产能等,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
反之,泉州将引导银行加大对主导产业高端化、特色产业集群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的支持力度,推动银行业机构加大对产业园区建设、“泉州制造2025”、新型城镇化建设、石结构房屋改造以及海丝先行区建设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对银行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提供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的信用贷款,每年按新增放贷总额的5%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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