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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闽侯县农机购置申请操作补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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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闽侯农业机械管理站 发布日期:
2018-07-28 14:07 发布:
HX123 点击数: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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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闽侯县农机购置申请操作补贴流程
2018年,闽侯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乡镇(街道)受理审核、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自主购机。购机者直接到经销商处自主购买机具。允许在省域内自主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经销商负责出具发票(全额开具,并注明购机者姓名)、售后服务凭证,并通知生产企业将销售的农机具相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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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贴申请。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人身份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所在地村委会证明、购机发票、闽侯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银行账户)等资料到生产经营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补贴申请。乡镇(街道)农机工作人员负责在管理系统录入购机者的相关资料,生成并打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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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审核。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负责对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对购机者提供的农机购置补贴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规定且材料完整准确的予以受理,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签署受理和审核人意见,加盖乡镇(街道)购机补贴财政审核专用章,同时在管理系统签署审核意见。对单机补贴额在3000元以上和有省级累加补贴的机具要重点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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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兑付资金。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在汇总各乡镇(街道)每月20日前上报的经审核无误的购机补贴资料后,原则上次月前7个工作日内向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提交经审核的上个月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函。县级财政部门对结算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后,由县农机站按照国库直接支付相关制度,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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