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农机补贴 >
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病死猪无害化 处理机械补贴项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
  文章来源: 未知  发布日期: 2017-09-19 15:05  发布: 闽侯农业机械管理站  点击数: 100

 

  闽农机化处[2017]78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机)局(站、中心),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基层向我处反映2015年、2016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补助项目中部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无法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的问题,为落实农机补贴政策,维护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2017年补贴系统办理补贴申请

  鉴于2015年、2016年补贴系统已关闭补贴申请功能,为维护项目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补贴项目与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的有效衔接,我处已将2015年补贴系统中归入“有效容积≥3m³”分档的相关产品信息导入2017年补贴系统,2016年补贴系统中相关产品信息已于5月16日导入2017年补贴系统。县级农机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在2017年补贴系统办理相关补贴申请。

  二、2015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补贴项目中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办理补贴申请相关要求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5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指)[2015]15号)有关规定,2015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补贴项目单位配置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必须是取得部级或省级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且已进入《2015-2017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的产品。

  2015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补贴项目单位,按照我处2016年8月22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补贴项目衔接工作的通知》(闽农机管[2016]14号)有关规定,可持项目验收报告单和县级农业(畜牧)部门出具的验收推迟的相关说明,按照闽财(指)[2015]15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的补贴申请。申请时,品目名称按照2015年的补贴产品信息执行。

  三、2016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补贴项目中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办理补贴申请相关要求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2016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补贴项目单位配置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只要是《2015-2017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的产品即可,不要求取得部级或省级农机推广鉴定证书。

  2016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补贴项目单位,按照我处2016年11月23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补贴项目农机购置补贴有关事项的函》(闽农机函[2016]61号)有关规定,办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的补贴申请。2016年7月27日(不含27日)之前购买(按机打发票日期为准)机具,申请时按照2015年公布的补贴产品信息执行。2016年7月27日(含27日)之后购买(按机打发票日期为准)机具,申请时按照2016年公布的补贴产品信息执行。

  四、补贴申请受理截止时限

  请各地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抓紧做好该补贴产品的申请受理工作,并在2017年11月30日之前受理完毕。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