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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机推广鉴定证书 2017年到期补贴产品相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未知  发布日期: 2017-12-15 15:05  发布: 闽侯农业机械管理站  点击数: 58

 

闽农机化处函[2017]105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中心),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农机产销企业,各购机者:
2018年1月1日起,农机推广鉴定证书2017年到期的补贴产品(以下简称“2017年到期补贴产品”),购机者购置将无法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为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1月1日,补贴系统将自动关闭2017年到期补贴产品补贴申请的录入功能。补贴系统的补贴申请审核、结算等功能不受影响,对已录入补贴系统的补贴申请,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可按程序进行相关操作。
二、各农机生产企业要及时开展自查,将2017年到期的补贴产品告知农机经销企业。各农机经销企业要告知购机者,2017年到期补贴产品2018年1月1日后无法享受补贴。各农机产销企业要告知催促相关购机者,在2017年年底前到农机部门办理补贴申请。因农机产销企业未告知,造成已购置补贴产品无法获得补贴的,相关纠纷与经济损失由农机产销企业承担。
 
福建省农业厅农机化处
2017年12月15日